【新增短片】網購日趨普遍,不少人都享受能安坐家中,毋須受時間地域限制而購物。消委會在今年首4個月收到涉及網絡消費的投訴達958宗,相當於去年全年的投訴約3成。曾有個案投訴人從網站訂購波鞋,網
頁顯示「應付款金額為:HK$499」,但付款後接獲手機短訊通知,指他剛授權支付一筆人民幣481.34的交易,折算後款項實為港幣500多元,投訴人即時向網站查詢,但網站只稱出售的貨品有些會以日圓、美元或人民幣結算。投訴人投訴網站當日以港幣標示貨品價格,整個訂購過程也沒有說明會以其他貨幣結算,並提出取消交易。 但網站指退款須扣除8%手續費,僅建議送贈兩對襪子作為補償,投訴人拒絕並要求消委會協助。
消委會多次聯絡網站不果,惟有建議投訴人循其他途徑追討。另外一宗個案是投訴人於去年10月在網站購物,11月得悉被網站從其信用卡戶口扣除290元,致電網站查詢,職員則指她上次於網站購物時同意註冊成為會員,因此按條款收取290元月費。投訴人稱因網站宣傳「新會員可享首件貨品半價優惠」,於是她申請成為會員,以130元優惠價購買一雙鞋子,但過程中網頁並沒有提及其他條款,對收取會費一事毫不知情,遂向消委會投訴。消委會聯絡非由本港商號營運的有關網站,網站強調已列明會籍收費條款,並說會員可於結帳日的5天前,透過網上申請豁免該月會費,或隨時終止會籍。
投訴人不滿網站以新會員優惠作招徠,但會籍條款卻放在不起眼的位置,難以察覺,認為有誤導之嫌。另有一宗個案則是投訴人透過網站選購2張面值500元的音樂會門票,但收到門票時發現面值只是280元,位置與舞台相距甚遠,要換回原先選購的門票,但網站聲稱本身只是交易平台,不會干涉門票持有者的定價及負責任何相關損失或失誤。投訴人向消委會投訴後,網站一直沒有回覆消委會的電郵,加上網站由一間西班牙註冊的公司營運,在香港並無辦事處,消委會無法作出調停。消委會提醒消費者,網購時不宜單以搜尋器顯示的先後次序衡量網店的信譽或可靠性,應審慎了解網站的背景,並參考用家意見,而不少網站即使選擇地區為「香港」,或顯示「.
hk」字眼,亦不代表該網站由本地公司營運。消費者應仔細瀏覽網站內容,或循「關於我們」、「條款及細則」或「聯絡方法」等欄目查考營辦商的具體資料,例如辦公室地址及電話等。消委會亦提醒以「https」為首的網址屬於較為安全的連結, 若然瀏覽器在連結至網頁時彈出警告字句,或網址只是以「http」開首,消費者切勿向該網頁透露敏感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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