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7歲滅蟲工人前年聖誕至去年11月,4次趁妻不在時伸手摸11歲養女私處,其中1次還脫掉二人的褲子以陽具磨擦養女的陰道。最後一次他於侵犯養女時被妻撞破,妻子報警。他早前於區院承認4項非禮罪,今被判囚4年4月。
法官透露,被告向心理學家指是受兒童色情物品影響而產生好奇,精神科醫生則指他沒有精神問題要跟進。法官指斥被告身為養父,本應關心事主,卻違反信任,利用身份犯案,當中更涉恐嚇,比同類型案件嚴重,事主和被告妻子亦大受打擊。被告10年前在內地結婚,三年後收養一女童,翌年妻女移居香港與他同住。
本文來源: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
com/realtime/news/20170529/5675747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