項目經理聯同公司女經理及工程師,涉嫌串謀他人利用虛假報價單詐騙機電工程署,涉款逾42.5萬元,遭廉署拘控。案件今午預審,控方表示將傳召21名證人,本月18日開審,預計審期長達10日。辯方則指辯護方向是三名被告並無不誠實。
三名被告依次是項目經理邵偉達(51歲)、公司女經理吳文嘉(51歲)及工程師李漢寧(31歲)。辯方上月聆訊時透露,曾向廉署索取「不被採用的文件」(unused material)後,始知悉需要付款,辯方合共支付約8,000元。
控方解釋這是廉署的內部指引。但此言惹來主任裁判官練錦鴻不滿,揚言控方向辯方提供資料及證供是最基本要求,批評廉署的做法「令人歎為觀止,你哋咁做都夠膽死」,要求控方翌日即呈交解釋及相關內部指引,若不滿意會下令控方負責堂費。據悉,控方已呈交指引及解釋,而練官未有要求進一步解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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